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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員工入職協議書

勞動關係 閱讀(1.28W)

2021年員工入職協議書

我們知道,員工入職時需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入職協議書,我們知道有一份有效的入職協議書,也會起到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的作用。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員工入職協議書應該如何撰寫,下面小編就為大家提供一份2017年員工入職協議書範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入職協議書

甲方: 地址:

乙方:身份證號碼 地址:

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如下條款,由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任乙方為部 。

二、試用時間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為 個月,試用期的薪資為 元。甲方視乙方工作情況,酌情延長或縮短乙方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如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突出,考核成績達標,可隨時終止試用,轉為正式員工。

三、三天無薪入職培訓期;從簽訂入職協議當天開始計算,若因個人原因在一週內提出離職,不支付薪資。

四、乙方的轉正薪資為底薪 元/月。(在職期間的薪資調整依據個人工作表現及崗位考核達標情況決定;提成根據各部門的具體規定給付)

五、乙方的薪資由甲方在每月的15日前發放(若薪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則做順延或提前發放)。

六、乙方在職期間,如工作成績突出,公司將給予額外獎勵。

七、乙方在職期間,考勤由甲方按乙方實際出勤記錄及公司考勤制度執行(加班計時以乙方所在部門主管的加班安排記錄為據);

八、乙方在職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實際工作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 進行合理調整。

九、乙方在職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自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十、在職期間,乙方由於自身原因提出解除本協議時,須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理、總監、主管須提前一週做出書面離職申請),以便商洽、辦理工作交接及薪資發放等事宜。交接手續辦理完畢方可正式離職,否則,將依照公司有關的規章制度做出相應處理。

十一、乙方任職期間,如違反了公司的制度或規定,公司有權據制度做出相應的處罰。 十二、乙方在職期間,如甲方有正當理由認為乙方不能繼續在公司任職(發現乙方違犯國家法律、有意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規定——嚴重失職、出現重大失誤、執行工作指令消極、弄虛作假、洩露公司機密……),可隨時終止此協議。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經濟損失的追究,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三、乙方在任職協議執行期間擅自離職,未按正常程式辦理離職手續,公司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除追究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外,薪資及留存薪資作為違約金處理。

十四、在職期間,員工違反公司安全條例(違規用電、用火、違規使用燃氣具、酗酒滋事、打架鬥毆、進入非正規的娛樂場所或網咖、到非正規的場所游泳……)造成不良後果,責任自負。

十五、本協期滿,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正式聘用協議。

十六、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已詳知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承諾遵守。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文章告訴我們。在撰寫入職協議書時首先需要寫明當事人雙方的具體資訊然後具體約定勞動者的工作內容和工地待遇和福利待遇;最後寫明勞動者應當遵守的義務以及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