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貿易合同>供應合同>

2021年成都供貨協議書

供應合同 閱讀(2.5W)

2021年成都供貨協議

2021年成都供貨協議書

編號:

日期: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乙方:×××有限公司

地址:

甲乙雙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 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將在××業務方面建立長期的合作關係;

2.甲方將從乙方購買甲方自用的××(不少於300噸/每年)(××指標見附件);

3.乙方將根據甲方的到貨預計以集裝罐方式向甲方供應××(貨到海門港); 乙方收到甲方合格的信用證起45天內應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

4.甲方採用信用證方式以美元向乙方支付貨款;

5.每批貨物到港後,甲方應在港口官方規定的期限內提貨,否則所產生的任何滯港等費用將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提前至少一週書面通知甲方每批貨物的到港日期;

6.甲乙雙方將按季度定價,並參照台州市場價格(指中國主要供應商);乙方要求的付款條件為海運提單日起90天信用證付款;

7.乙方將根據甲方工廠現有生產裝置和技術要求,設計並提供一個××儲存集裝罐以及一套與之配套的××送料系統,包括稱重儀,空壓機,吸收系統和連線裝置等(下文中簡稱為“基本××儲存及送料系統);但是,乙方不負責甲方工廠生產線的整改;

8.基本××儲存及送料系統將在乙方的幫助和監督指導下並根據甲方現有工廠佈置及技術要求於2003年上半年儘早安裝在甲方工廠;該系統將符合雙方的安全標準,並在首次安裝後由雙方共同簽字驗收;

9.甲方將負責在裝置安裝前按照乙方的要求完成必要的基礎準備工作如土建等,相關費用將由甲方承擔;

10.該基本××儲存及送料系統(不包括儲存集裝罐)的預算總投資約為29萬人民幣,包含相關成本如裝置,材料成本,運費及技術服務費,實際投資額將在安裝完成後以實際總投入為準。雙方將等額(50%對50%)分擔實際總投資。本協議一經簽署,甲方將立即匯款14.5萬人民幣至連雲港×××化物有限公司賬戶作為50%的預算總投資,安裝完成後雙方再調整具體金額;儲存集裝罐將始終作為乙方的財產,系統的其它部分將在一定時期內由雙方共同擁有,具體的投資分割單將在專案完成後由雙方共同確認並將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將保留在任何情況下合作終止時撤走其所屬財產的權利;

11.合作期內,甲方將擁有對全部系統(只要甲方連續地從乙方購買××)免費適當(按照乙方要求的規程)使用的權利並負責日常的維護保養及對系統損壞負責,乙方將負責年度的養護及定期的檢察;

12.甲方只能將基本××儲存及送料系統用於乙方供應的貨物的儲存和傳輸,不能用於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的其它用途以及任何擅自的改造;

13.乙方將負責儲存集裝罐的更換和年度檢驗;

14.每個貨罐的貨物重量溢缺(提單重量與甲方卸貨重量之差)在不超過±0.5%時將被忽略不計,溢缺超過±0.5%時甲方應予記錄並立即通報乙方,並按照乙方建議的方案處理和解決;

15.當甲方購買的××量累計達到1000噸時,乙方將把所擁有該系統份額的第一部分(佔總投資的25%)轉讓給甲方;

當甲方購買的××量累計達到2000噸時,乙方將把所擁有該系統份額的第二部分(佔總投資的25%)轉讓給甲方;屆時該基本送料系統(集裝儲罐除外)將歸甲方全權所有。

17.若一方想要提出終止該合作,則該方須提前9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8.事先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該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洩露給第三方。

19.該協議中任何未盡適宜,雙方將以友好方式解決;

20.此協議的英文版本內容應與中文版本內容一致,兩者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簽字:—————————  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