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關係>

孕婦可以申請縮短工作時間嗎

勞動關係 閱讀(2.33W)

孕婦可以依法申請縮短工作時間
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

孕婦可以申請縮短工作時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