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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辭退員工 | 工人工資怎麼補貼?

勞動關係 閱讀(1.31W)

一、工廠辭退員工工人工資怎麼補貼?

工廠辭退員工 工人工資怎麼補貼?

工資按照正常工資計算即可,在解除勞動關係時一次性結清。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企業辭退員工,根據辭退的原因不同相應的補償也不同。

無故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的賠償金。合同到期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單位經濟性裁員,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單位不需要支付補償。試用期被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被辭退是無經濟補償的。

二、勞動法辭退員工補償標準

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三、辭退與開除的區別

1、開除:是對犯錯誤職工作出的一種最嚴厲的行政處分形式,它適用於嚴重違法了亂紀的職工,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被判刑併入獄服刑的;

(2)二次勞教被登出城市戶口的;

(3)留用察看期間表現仍不好的;

(4)嚴重犯有《用人單位職工獎懲條例》第11條所列七項錯誤行為之一的。

2、辭退:分兩種情況,一是違反紀律辭退,二是正常辭退。違反紀律辭退在我國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單位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犯有嚴重錯誤,但不夠開除、除名條件,經教育或行政處分仍然無效的職工,決定解除其工作從而終止勞動關係的制度。辭退不是行政處分,是一種行政處理,沒有處理時限的規定。違反紀律辭退的條件是:

(1)職工犯有規定的違反紀律或錯誤行為;

(2)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仍然無效;

(3)尚不夠開除或除名條件。

綜合上面所說的,工廠辭退員工那麼就需要在辭退之前處理好工資還有賠償金的問題,但對於怎麼發放就要看勞動者實際的收入以及還有工作的年限來進行計算,其目的性就是為了讓勞動者不受到任何的損失,但如果是勞動者作出不合法的事情,那麼除了給予工資以外,一般是不會存在有經濟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