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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解散員工補償標準

勞動關係 閱讀(1.92W)

分為三種情形:
一、勞動者被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二、用人單位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的經濟補償。
三、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即賠償金向勞動者支付賠償。
《勞動法》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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