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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員賠償方法具體包括哪些?

勞動關係 閱讀(3.33W)

公司裁員賠償方法具體包括哪些?

人才市場飽和,公司需要新進血液或者公司現有人員多餘所需勞動力,這種情況,公司一般會選擇裁員,然而已經簽訂好的勞動合同可能還沒到期。對此,按照我國公司法,公司需要賠償被解僱者,那麼公司裁員賠償方法具體包括哪些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為您詳細解答。

公司裁員賠償方法具體包括哪些?

1、公司裁員補償標準按照下列的要求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裁員的相關知識:

用人單位進行經濟性裁員的法定條件有兩個,只要滿足其中一個條件即可以實行經濟性裁員:

一是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瀕臨破產,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法定整頓期間。

“法定整頓期間”指的是企業為了恢復清償債務的能力,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的破產程式進行債務調整和企業整理的一種再建型破產製度。如企業經營不善,難以清償到期債務,就可能被債權人申請破產。如企業只是遇到暫時的困難,經過一段時間的運作就可以恢復清償能力,則企業可以和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並由法院宣佈進入整頓期。在我國整頓由被申請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並負責主持。如整頓期限結束,企業仍不能清償債務,則由法院宣告企業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間”說明企業經營十分困難。

二是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達到當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可以裁員。

裁員是集中的辭退員工,所以某些與個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不在適用。同時由於裁員往往牽涉面較大,因此在程式上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

由此可見,如果您不幸遇上了裁員大潮,您是可以通過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利益的,認真閱讀這些公司裁員賠償方法,事先了解自己應該獲得哪些賠償。如果您在這方面遭遇了侵權的情況,請您來電諮詢本站的線上律師獲得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