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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不履行告知義務可能會被認定為欺詐

勞動關係 閱讀(2.96W)

如果用人單位未告知或者不如實告知這些情況,導致勞動者做出錯誤的意思表示而簽訂勞動合同,被認定構成欺詐的,則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如果因此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依法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用人單位不履行告知義務可能會被認定為欺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