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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被公司開除需要什麼條件

勞動關係 閱讀(2.34W)

試用期被公司開除需要什麼條件

無論勞動者是在試用期還是轉正後,要是公司想開除的話,那麼就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否則的話就是違法行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大家知道試用期被公司開除需要滿足什麼條件嗎?本站為您詳細介紹。

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僅限於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這是勞動合同法的重大變化,同時也給用人單位的勞動人事部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為一般來講,試用期內經過雙方的瞭解和考查,認知了彼此。雙方開始考慮是否進入“正式期”。而用人單位不能再向以往一樣,簡單的說一句,“員工不適合公司的崗位需要,而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公司可以在試用期開除勞動者,但一定要符合法律規定情形,這些情況就是本站小編在上文中介紹的內容。各位可以對照看看,要是公司不符合條件開除的話,可以要求公司進行賠償。必要時,可以就你遇到的法律問題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