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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模版的內容

勞動關係 閱讀(1.29W)

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模版的內容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可以單方解除,也可以雙方通過協商之後解除,具體解除方式要根據具體情況來決定。解除勞動合同時候,雙方需要簽訂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本站小編將在下文為大家介紹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模版的內容。

一、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模版

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

我單位 同志,身份證號碼 ,個人電腦號 ,因 原因於 年 月 日與我單位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提示;1、用人單位必須如實填寫好解除勞動關係的原因。如:合同期滿、自動離職、曠工除名、破產遣散等。開除、除名、辭退、提前解約的主要原因一定要寫清楚。

2、失業人員從失業之日起六十日內,持身份證、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就業失業手冊(臨時合同工帶上用工審批表)或流動人員就業證(農民合同工帶上本人銀行存摺影印件),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領失業保險待遇的有關手續。

茲有______同志與我單位簽訂_____號勞動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日在我單位從事_________工作,現因_____________解除(終止)勞動關係。

特此證明

本人簽名: 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條件

(1)當勞動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向勞動者預告:

1、使用不合格,即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紀,即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

3、給企業造成損害,即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承擔刑事責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當勞動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預告勞動者本人:

1、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企業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此協議的。

(3)用人單位還可以通過裁員的形式解除企業勞動合同,但必須符合這樣的條件:

1、企業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確需裁員;

2、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

但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二)勞動者解除合同的條件

(1)一般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預告用人單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大家列舉的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模版,證明書中要寫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以及解除勞動合同之後的相關事宜。勞動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因為某些原因導致合同一方或者雙方提出解除勞動關係是常有的事,大家一定要掌握相關法律知識,減少解除合同帶來的損失,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濟寧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