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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關係證明模板怎麼寫?

勞動合同 閱讀(1.44W)

一、解除勞動合同關係證明模板怎麼寫?

解除勞動合同關係證明模板怎麼寫?

解除勞動合同關係證明書

同志系我單位員工,性別 ,身份證號 , 年 月參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

1、協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

2、協商一致解除(由個人提出)

3、勞動者單方解除

4、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5、用人單位裁員

6、因用人單位違法,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

7、因勞動者違法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

8、因勞動者非過失性原因,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 (勞動合同法40條規定)

9、其他: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我單位決定從 年 月 日起與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

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 元人民幣,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元人民幣,工資發至 年 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

二、解除勞動合同關係證明的用處有哪些?

1、辦理退工手續;

2、辦理失業金核定手續;

3、辦理社保停繳手續。

三、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分為哪些?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2、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所以如果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出來解除勞動合同,那麼用人單位在勞動者沒有任何過錯的情況下就要解除合同,是必須要給勞動者按照勞動者在原崗位的具體工作年限來發放經濟補償的,如果勞動者工作已經滿一年,那麼則發放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