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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解散員工怎麼辭退

勞動關係 閱讀(1.96W)

一、有限公司解散員工怎麼辭退?

有限公司解散員工怎麼辭退

第1步,通知員工被解僱了。

第2步,解釋被解僱原因。

第3步,宣佈解僱決定的生效時期,解釋解僱程式的具體細節。解僱決定通常自解僱會議之日生效。

二、公司解散員工怎麼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據此,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們有權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如協商不成,員工可依法向單位所在地或勞動關係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三、公司裁員的條件

(1)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實踐中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裁員條件舉證相對容易,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關於重整的裁定書即可,無法院出具的重整的裁定,不能以此為由裁員。

(2)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是目前金融危機下用人單位裁員的主要理由,適用此條件時用人單位必須舉證證明生產經營發生了困難,且是嚴重的困難,這需要對企業相關財務狀況進行舉證,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以金融危機為幌子而進行裁員,實際上生產經營並沒有受到影響,這就會讓裁員行為陷入違法解僱的風險中。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需注意適用該條件時發生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並不能立即裁員,而是先要與勞動者變更勞動合同,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方可裁員。如果未經變更勞動合同即裁員,也屬於違法解除合同,需承擔違法解除合同的法律責任。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其實公司辭退員工的流程都特別的簡單,基本上公司召開相關會議之後,如果決定辭退某一位員工的話,都是直接通知當事人的,最關鍵的是公司應該告知員工被辭退的原因,而且公司都已經到了要解散的地步,即便員工沒有任何過錯也只能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