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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怎麼解散

公司解散律師解答 閱讀(1.52W)
有限責任公司怎麼解散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類:一類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類是強制解散的原因;一類是股東請求解散。公司解散時,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解散是否導致公司法人資格的終止因國家而異,我國實行“先散後算”的體制,只有清算完成後,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滅。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有限責任公司解散程式

您好!關於“有限責任公司怎麼解散”的回覆如下:

經全體股東決議,或者出現公司章程約定的解散情形,或者法院強制解散的,公司應當辦理解散程式。那麼,有限責任公司的解散程式是怎樣的呢

有限公司的解散程式,首先需要成立清算組,然後通知債權人,再辦理登出登記。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