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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險一金稅前扣除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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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險一金稅前扣除比例

我們都知道,工作領取的薪水報酬不僅只是到手工資,還包括所有的福利以及為了保障我們現在以及將來生活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五險一金,那麼五險一金稅前扣除比例是怎樣的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來了解下。

一、五險一金稅前扣除比例

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基數的最低和最高標準分別為2812元和14058元。先行參加養老、醫療和工傷保險的農籍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最低標準為2109元。

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為6047元。按照6047元繳費確有困難的,可在6047元與2912元之間選擇確定繳費基數。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基數為2912元。

靈活就業自謀職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基數為2912元。

託管中心中大齡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保險繳費基數為2812元。

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為2812元。

民政代管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險、殘疾軍人醫療補助繳費基數為4686元。

單位可以申請提高、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申請緩繳。單位可根據自身經濟狀況,申請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為單位和職工各15%。企業上一年度虧損,且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6060元的,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單位和職工最低不得低於各5%。

(一)2016年五險一金稅前扣除比例

1、養老保險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2、醫療保險

以北京市為例,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

3、失業保險

單位1%,個人0.2%;

4、工傷保險

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範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5、生育保險

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

6、公積金

以北京市為例,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統一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按工資的12%辦理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二、五險一金的計稅規定

(一)“五險一金”是指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根據國家規定比例繳納的五險一金,允許稅前扣除。

(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二點規定,計稅工資不含“五險一金”,《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三)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要求,企業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比例計提繳付的“五險一金”(包含企業負擔和個人負擔部分)應全部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科目。因此,請企業結合自身的會計核算制度在財務處理和納稅申報時將兩者分別列報反映,不能將“五險一金”包含在計稅工資內。

所以,五險一金稅前扣除比例是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所決定的,除去最低和最高基數之外,養老保險扣除8%,醫療保險扣除2%+3,失業保險扣除0.2%,公積金扣除12%,當然地區和行業還是有所差異。其他費用則由就業單位按規定繳納。職工到手工資在扣除這些費用後依然超過個人所得稅的納稅標準的再按規定繳納。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