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解答>抵押擔保律師解答>

撤銷抵押登記的程式要如何辦理

抵押擔保律師解答 閱讀(2.19W)

撤銷抵押登記的程式:
1、申請提前還貸;
2、如果還貸滿一年,則可以提前還貸;
3、貸款後3—5工作日內至銀行領取登出抵押登記所需的資料;
4、到銀行領取的登出抵押登記所需要的資料到交易中心辦理登出抵押登記。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抵押權的定義】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撤銷抵押登記的程式要如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