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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公務員病故撫卹金怎麼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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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公務員病故撫卹金怎麼發放

一、在職公務員病故撫卹金怎麼發放 

(一)一次性撫卹金髮放標準  

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卹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二)一次性撫卹金計發辦法  

1、國家機關在職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發。其中:  

(1)公務員,為本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  

(2)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之和;  

(3)機關普通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  

2、國家機關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國家規定的基本離退休費為基數計發。即本人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本人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  

3、事業單位離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參照機關離休人員死亡一次撫卹金標準和計發辦法執行。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  

(一)一次性撫卹金(工亡補助金)標準  

1、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標準和計發辦法,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標準和計發辦法執行。  

2、按照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3、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卹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4、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標準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烈士的撫卹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二)一次性撫卹金計發辦法  

1、工作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數工資,即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2、退休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基本退休費,即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退休費和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休費之和。

綜上所述,在職公務員因病死亡的,其撫卹金的計算與規定都需按規辦理,並且在職公務員病故撫卹金的申領,都要按照規定程式。而具體能拿多少,要根據當地實際規則進行計算。更多與撫卹金髮放的相關問題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