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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私企會存檔勞動合同嗎?

勞動保障 閱讀(2.81W)

一、我國的私企會存檔勞動合同嗎?

我國的私企會存檔勞動合同嗎?

檔案是指人們在各項社會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各種形式的具有儲存價值的原始記錄。

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會記錄進檔案。

當事人所說的檔案,通常是指個人檔案,是由單位保管的,跟隨個人的工作,因此勞動合同作為個人重要檔案,包括個人工作簡歷等等,通常會記錄。

另外,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因此檔案也體現當事人的工作單位情況。

應該放入檔案。除檔案外,錄取通知書,職工登記表,轉正定級表等都應放入檔案,同時,這些也能證明員工的工作經歷。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二、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注意什麼事項?

1、簽訂用工合同型別

看清合同型別是否是勞動合同,如果是勞務合同、僱傭合同等其它合同型別,一定要問清楚是怎麼回事,勞務合同和勞動合同區別大了。勞動合同適用於勞動法,勞動法是最完整的保護勞動者的法律檔案,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勞動法規定保證勞動者的報酬、休息休假、保險福利等權利。

2、合同用人主體

注意用人主體單位的合法性,確保實際用人單位和勞動合同上簽字蓋章單位是一家公司,實際勞動糾紛中就有勞動者與尚未成立的公司或者沒有用人資格的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續因用人單位侵權致勞動者權益受損時,勞動者維權才發現合同上的用人單位並不存在,而不能要求其承擔責任,或單位用人資格缺陷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最終勞動者敗訴的情形。

3、試用期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同時也是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進行考核的期限。為保護勞動者利益,試用期限有嚴格限制,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不得約定試用期;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不得超過一個月;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則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員工入職的時候會和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這個合同單位將其納入員工個人檔案,在檔案中主要寫清員工入職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如果員工之後離職,單位出具的解除勞動關係證明,也會體現在人事檔案中。等離職後,單位辦理檔案移交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