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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童工規定有哪些?

勞動保障 閱讀(1.88W)

公司童工規定有哪些?

在我國,未成年受到了法律幾乎全方面的保護,其中就有勞動法,在我國未滿16週歲的都稱為未成年人,法律是禁止用人單位招收這類人從事生產工作的,還嚴厲禁止給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工作,不僅國家為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安全出行了相關法律,有些用人單位也在配合國家,對招收未成年人進行嚴格把關,一方面為了保護未成年人,另一方面也是為了使自己的企業利益不受損。那麼公司童工規定又有哪些呢?下面由本站為您解答,請您閱讀下文。

一、企業使用童工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四條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情節嚴重的,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定罪處罰。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違反勞動管理法規,僱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的,或者從事高空、井下作業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險環境下從事勞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八條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的,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4、根據國務院《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並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用人單位若逾期仍不將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從責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1萬元罰款的標準處罰,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或者由民政部門撤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用人單位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由有關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二、公司招了童工怎麼辦

依照中國《勞動法》定義,童工是指未滿16週歲,與單位或者個人發生勞動關係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者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過上述定義的兒童年齡但不滿十八歲的工人。 公司不應使用或支援使用符合上述定義的童工。如果發現有兒童從事符合上述童工定義的工作,公司應建立、紀錄、保留旨在救濟這些兒童的政策和措施,並將其向員工及利益相關方有效傳達。公司還應給這些兒童提供足夠支援以使之接受學校教育直到超過上述定義下兒童年齡為止。公司應該建立、記錄、維持國際勞工組織第146號建議條款所涉及的旨在推廣針對兒童及符合當地義務教育法規年齡規定或正在就學中的青少年教育的政策和措施,並將其向員工及利益相關方有效傳達。公司所採取的政策和措施還應包括一些具體的方法來確保在上課時間杜絕使用兒童或青少年工人的現象。另外這些兒童和青少年工人每日交通(工作地點與學校之間)、上課和工作所有時間加起來不超過十小時。無論工作地點內外,公司不得將兒童或青少年工人置於危險、不安全、不健康的環境中。

三、公司禁止僱傭童工程式

1、制定政策、補救措施以有效地控制本公司不使用童工、青少年工。

2、適用範圍 公司內部各部門及各生產、工作場所。

3、程式

3.1公司嚴格貫徹國務院《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及《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遵守BSCI標準。行政辦公室在招工時須對應聘人員的身份證進行嚴格的檢查,核對相片確認無誤後才能入廠。

3.2應聘人員一律應填寫本廠發的《人事檔案表》,行政辦公室核對填寫內容 是否與以上證件相符,符合方可接收試用。

3.3為防止冒用他人身份證辦理入廠手續的事件發生,新員工接收部門的主管 必須重新檢驗證件。如發現未滿16週歲的少年或兒童,部門經理應立即向行政辦公室報告,行政辦公室要迅速按規定徵求本人意見並派人將其護送回原居住地,要求父母或監護人簽收,並由當地村級以上行政單位蓋章確認,交回行政辦公室存查,同時動員其親屬安排子女進一步求學後才能參加社會工作,行政辦公室負責保管《童工返鄉簽收表》。

3.4發現童工及未完成九年制義務教育的青少年工,我們會耐心的勸說其完 成九年義務教育,其工作與學校之間的往返時間及上學與工作時間總和不超過10小時。由行政辦公室門編制《童工一覽表》、《未成年工一覽表》對童工和未成年工進行登記管理。

3.5護送童工回原居住地所需要的費用,全部由廠方負責。

3.6對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傷殘的童工應當負責治療,並承擔治療 期間的全部醫療和生活費用。醫療終結,由縣級勞動鑑定部門確定其傷殘程度,根據其傷殘程度發給童工本人致殘撫卹費。童工死亡的,應當發給童工父母或者其它監護人喪葬補助費或者其它監護人喪葬補助費,並給予經濟補償

3.7招聘員工必須建立人事檔案,人事檔案內容必須包括姓名、性別、籍貫、學歷、工作簡歷、婚姻關係、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聯絡人 及員工入廠日期等。公司與被招聘員工應簽訂《勞動合同》,一式兩份,員工、公司各一份。

3.8對年滿16週歲、但未滿18週歲的青少年工,不能從事危險機器、搬運 等有毒有害工作,同時每年要進行一次健康檢查,記錄所有青少年工的健康狀況。

4、參考檔案 《勞動法》、《禁止使用童工規定》、《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以上就是公司童工規定的相關內容了,可以看出,社會對未成年這一群體的保護是全方面的,不僅是國家出行相關法律保護未成年身心健康,用法律來約束各個用人單位不準非法招收未成年,也嚴厲打擊給未成年介紹工作的人,而且很多用人單位內部也出行了禁止僱傭童工這一類的規定,防止有些童工混進來,又保護了未成年也遵守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