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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補繳基數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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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補繳基數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如果因為沒有正常繳納社保而出現了補繳的程式可能就會面臨一項補繳的技術計算問題,那麼,政策規定什麼是社保補繳基數?其實補繳的基數就是公民正常繳費的時候因為計算方便而提供的一個固定的標準。下面來看看具體的內容。

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

計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佈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準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基數查詢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數,併發布最新的最低基數和最高基數。一般而言,企業幫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的社保,當然也有些公司會根據上一年度崗位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

可以根據最新的釋出時間,從當地的社保局查詢最新的社保基數。此外,也可以通過第三方軟體查詢全國的社保基數。

關於啟用2014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

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釋出2013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通知》(浙人社函[2014]43號)精神,2013年我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含私營經濟單位的全社會單位)為44513元。

按照《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和《嘉興市本級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的規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月繳費基數,低於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60%確定,即2225元,高於300%的按照300%確定,即11130元。調整後的月繳費基數除繳費基數下限(2225元)外,其餘全部採用四捨五入的方法,個位數為零(如月平均工資為3001元,啟用為3000元;月平均工資為4006元,啟用為4010元)。從6月起啟用。

新基數啟用後,養老保險補繳的標準根據有關檔案要求作相應調整。補繳2010年至2013年的比例為22%,月補繳金額為816元;補繳2009年的比例為23%,月補繳金額為853元;補繳2008年及以前年度的比例為28%,月補繳金額為1039元。

綜上所述,在各項社保的政策推出的時候就已經考慮到部分的公民在忘記繳費之後去補繳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中沒有固定標準無法計算實際要交的費用數額,所以就直接給出了與個人工資掛鉤的補繳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