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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會辦理居住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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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會辦理居住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一、居委會辦理居住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去居委會開具居住證明,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租賃合同,房東相關的影印件等資料進行辦理的,當場可以辦理完成。

(一)本地戶口居住證明

1、本地戶口居住證明分為兩種型別: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

2、農村戶口:到村委會找村支書,讓他給開一個居住證明:內容有是誰,居住地,村支書籤字

3、蓋一個村裡的公章

4、城市戶口:到居委會找居委會主任,讓他給開一個居住證明:內容有是誰,居住地,居委會主任簽字

(二)蓋一個居委會的公章外地戶口異地居住證明

1、外地戶口異地居住證明即暫住證

2、準備兩張白底照片

3、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4、到所在的派出所辦理

5、大概一週左右能出來

(三)居住地證明(樣本)

茲證明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長期在我處;

詳細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情況屬實,特此證明!

證明人:

證明人身份證號碼:

證明人與被證明之間的關係:

被證明人身份證號碼:

二、居委會不開具證明怎麼辦?

居委會不給開具居住證明應向當地街道辦事處反映,取得辦事處幫助。

生活中辦理業務的時候,有的單位會讓出具居住證明,那麼這個居住證明去哪裡開呢,需要提交什麼樣的材料呢,現在的外來務工人員很多,而且為了子女上學,很多的單位都需要讓外來人員提供居住證明,這是居委會的正常工作。

根據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居民委員會的基本職能和任務是:①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②辦理本居住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③調解民間糾紛;④協助維護社會治安;⑤協助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機關做好與居民利益有關的公共衛生、計劃生育、優撫救濟、青少年教育等項工作;⑥向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機關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綜合上面所說的,開居住證明是在當地的居委會辦理,一般在開具時就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流程來,同時還需要帶上相關的證件這樣才能辦理成功,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多諮詢一下,如果辦理不成功的,那麼就需要及時向街道辦理處反映,這樣才能獲得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