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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隔離治療期間工資是按正常的發放嗎?

工資福利 閱讀(2.45W)

一、因疫情隔離治療期間工資是按正常的發放嗎?

因疫情隔離治療期間工資是按正常的發放嗎?

1、根據國家防疫要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按照甲類傳染病管理,對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及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隔離、醫學觀察期間的工資待遇由所屬企業按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支付。

2、如果員工因疫情未能復工,比如地區交通限制等,建議企業按員工正常休假處理,職工在延長休假期間內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3、其次,若員工未復工時間較長的(超過一個月),企業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安排職工待崗。待崗期間,用人單位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基本生活費。

4、倘若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停工停產的,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職工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企業沒有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職工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

5、如果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鼓勵受疫情影響的企業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產經營。

二、勞動者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勞動者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應當根據《勞動法》明確規定的三種加班工資的支付標準,按照不同標準執行,支付加班費。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綜合上面所說的,被在隔離期間而不能正常工作的勞動者同樣也可以享受到工資的待遇,而且此待遇全部都該由用人單位來進行發放,一般在雙方沒有約定的情況之下都會按實際的工資來進行給予,從而可以享受到隔離期間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