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工資福利>

非全日制用工週末算加班嗎?

工資福利 閱讀(8.98K)

一、非全日制用工週末算加班嗎?

非全日制用工週末算加班嗎?

非全日制用工週末不算加班。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68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每日平均工作不超過4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與全日制用工最本質的區別就在於工作時間,超出法定的一週總工作時間一般應認定為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在每週24小時總的工作時間內,具體工作時間安排由用人單位自主決定。因此,非全日制用工不存在雙休日的問題,也不存在支付雙休日上班的加班費問題。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支付規定如下:

1.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支付非全日制勞動者的。用人單位支付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小時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頒佈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2.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並報部備案。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以下因素:當地政府頒佈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單位應繳納的基本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當地政府頒佈的月最低工資標準未包含個人繳納費因素的,還應考慮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測算方法為: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20.92÷8)×(1 單位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比例之和)〕×(1 浮動係數)

3.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支付可以按小時、日、周或月為單位結算。

非全日制職員不管週末、節假日上班都是不屬於加班的,故此不能以任何借款要求單位支付加班費。有些非全日制的職員工作地點甚至可以在家裡,所以要求單支付加班費也是不合理的。通常很多的非全日制的職員,工資都是按勞分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