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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搬遷多遠才有賠償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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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廠搬遷多遠才有賠償重慶

工廠搬遷多遠才有賠償重慶

法律沒有規定工廠搬遷多遠才有賠償,《勞動法》規定的本意是搬遷後距離軟遠,給勞動者的生活造成不便致使辭職才有補償。單位異地搬遷,勞動者不願隨往的,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同時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以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代替提前通知。

《勞動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如果有員工因為工廠搬遷而離職,補償標準是多少?

工廠搬遷員工補償標準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因此工廠搬遷本身是不存在賠償的,但是如果造成了人員離職,那麼就可能面臨賠償問題,不管是在重慶還是在其他地方,基本上都大同小異,所以實際在搬遷過程中,這些問題都應該考慮到,不過一般搬遷也是萬不得已的事情,能繼續工作的自然更好,不能繼續工作的就只能選擇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