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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女性退休年齡

工資福利 閱讀(2.9W)

上海市女性退休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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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退休年齡問題,上海市女性較為關心的是,上海市女性退休年齡到底是50歲還是55歲,對企業職工,女工人和女幹部的界定標準是什麼?對於人社部部長尹蔚民宣佈的關於延遲退休年齡方案中,又是如何規定的?還是讓本站為您做詳細解答吧。

一、法定退休年齡的現行法律規定

目前,在我國的《勞動法》中沒有對退休年齡作出規定,退休年齡主要是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檔案所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指國家法律規定的正常退休年齡,即:男年滿60週歲,女職工的正常退休年齡因其身份的不同而不同,女工人年滿5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勞動部頒發的《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

2《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涵義的覆函》中規定:《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指國家法律規定的正常退休年齡,即:“男年滿60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

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釋出的《關於機關事業單位縣處級女幹部和具有高階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問題的通知》規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中的正、副處級女幹部和具有高階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將年滿60週歲退休。上述女幹部和具有高階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如本人申請,可以在年滿55週歲時自願退休。

二、“幹部、工人”身份界限打破後,法定退休年齡的認定標準

勞動部頒發的《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檔案中第75條規定:用人單位全部實行勞動合同制後,職工在用人單位內由轉制前的原工人崗位轉為幹部(技術)崗位或由原幹部(技術)崗位轉為工人崗位,其退休年齡和條件,按現崗位國家規定執行。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人事部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深化國有企業內部人事、勞動、分配製度改革的意見》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取消企業行政級別。企業不再套用政府機關的行政級別,不再比照國家機關公務員確定管理人員的行政級別。打破“幹部”和“工人”的界限,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在管理崗位工作的即為管理人員。崗位發生變動後,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崗位相應調整。

國家人事部頒發的《關於印發<關於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有關工資待遇等問題的處理意見(試行)>的通知》第五條規定:1、受聘人員原則上按所聘崗位國家規定的條件辦理退休(退職)。2、對由工勤崗位受聘到專業技術或管理崗位的人員,在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聘用滿10年(本意見下發前已被聘用的,可連續計算)且在所聘崗位退休(退職)的,可按所聘崗位國家規定的條件辦理退休(退職),並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3、對首次聘用時由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受聘到工勤崗位的人員,任原職務滿5年、符合訂立聘用至退休合同且保留原國家規定工資待遇的,應按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國家規定的條件辦理退休(退職),並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

三、新方案規定,延遲退休採用漸進式的推進方式。

對於延遲退休的漸進式推進方式,尹蔚民以“女性幹部”群體為例,這一群體目前的法定退休年齡為55歲,而一旦實施延遲退休方案後,出生於1967年後的人們都將“被延退”,其中,1967年生的人群的退休年齡將為55歲3個月,1977年生的人群的退休年齡則在57歲9個月,而從1986年起,這個年份以後出生的“女性幹部”都將統一為60歲退休。

綜上所述,本站小編認為,在上海市女性退休年齡問題上,如何界定崗位類別是關鍵所在。由政府有關部門出臺相應法規細則,界定女性專業技術崗位,作為女性退休年齡認定的依據。只有這樣,才能真正保障女性應有的權利與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