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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節調整加班工資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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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秋節調整加班工資規定是什麼?

中秋節調整加班工資規定是什麼?

中秋法定加班工資規定是按照三天的法定節假日的時間來進行一個三倍工資的支付,因為中秋它是屬於法定的節假日,並不屬於週末週末的話,他的加班工資的話是按照平時工資正常支付的水平的兩倍來進行一個計算的。根據國務院釋出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我國法定節假日包括三類。

第一類是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法定),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節(農曆除夕、正月七年級、八年級放假3天)、勞動節(5月1日放假1天)、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節(放假1天)、端午節(放假一天)和中秋節(放假一天)。

第二類是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包括: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青年節(5月4日14週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兒童節(6月1日13週歲以下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根據有關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另外,二七紀念日、五卅紀念日、七七抗戰紀念日、九三抗戰勝利紀念日、九一八紀念日、教師節、護士節、記者節、植樹節等其他節日、紀念日,均不放假。我國傳統的農曆重陽節等其他節日,也不放假。

二、法律規定內容是怎麼樣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因此,對於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勞動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應當以不低於日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加班工資,而在5月2日、3日加班應當以公休日加班的標準給予雙倍支付工資。

日工資基數的計算方法為:月工資除以一個月計薪的天數,今年中國節假日調整後的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

以一個約定月薪為1500元的職工為例,他的日加班基數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業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則應支付其不低於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資。

5月2日加班,單位首先應安排補休,否則須支付兩倍的日工資基數。

此外,對於經過勞動保障部門批准,可以在明確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時間的“不定時工作制”崗位,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在現實生活當中,加班工資的發放是非常有必要的,並且法律當中對此也是進行保護的,如果沒有發放加班工資,完全是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舉報,並且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是平時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