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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工傷認定材料要準備哪些?

工傷認定 閱讀(3.06W)

職業病工傷認定材料要準備哪些?

職業病工傷認定材料需要提交哪些?勞動者可以自行選擇正規的職業病診斷機構並配合一般醫療機構進行材料的收集。職業病在工傷範疇中屬於特殊的一項,由於職業病一般為工作環境的汙染物如粉塵、放射性射線引起,故提交的材料中也應該有與工作環境相關的證明材料,大致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8項。若對材料和工傷認定、鑑定有疑問,可以直接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

一、職業病的相關說明

1、職業病必須是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引起的。但並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職業病,必須是在國家公佈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中所列的。

2、病人與單位要有明確的職業相關關係,按照職業病診斷標準,由法定職業病診斷機構明確診斷的疾病。

3、職業病人的診斷、康復費用,傷殘、死亡賠償按照工傷規定執行。除此以外,職業病人還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要求。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自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照上述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患職業病的職工在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當地勞動部門領取);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書、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包括門診病歷、急診病歷、住院病歷的影印件);

4、工傷認定申請表;

5、醫療診斷證明。

6、勞動者職業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包括在崗時間、工種、崗位、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名稱等);

7、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結果;

8、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9、職業史、既往史;

10、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影印件;

11、職業健康檢查結果;

12、工作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

13、診斷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關材料

14、職業病鑑定申請書;

15、職業病診斷證明書,申請省級鑑定的還應當提交市級職業病鑑定書;

16、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診斷還需要個人劑量監測檔案等資料;

17、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18、與診斷有關的其他資料。

用人單位和有關機構應當按照診斷機構的要求,如實提供必要的資料。沒有職業病危害接觸史或者健康檢查沒有發現異常的,診斷機構可以不予受理。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勞動保障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書》,並通知單位和職工或親屬。職工憑《工傷認定書》可以申請工傷傷殘鑑定和享受工傷待遇。

從需要提交的材料可以看出,職業病的工傷鑑定比一般工傷認定要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