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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傷認定書的內容都包括哪些

工傷認定 閱讀(2.02W)

安徽工傷認定書的內容都包括哪些

可能是工傷認定的過程有些實施細節全國各地會稍微有所差異,但在一些關鍵的問題上各地對工傷認定的規定卻都是相通的。就比如在我國的安徽省,想要知道工傷認定書的具體格式的話其實也大可以等到認定結果下來以後就全部清晰了,可總是有很多人在等待期間都非常的好奇,安徽工傷認定書的內容都包括哪些?

一、安徽工傷認定書的內容都包括哪些?

工傷認定書的內容

1、用人單位全稱;

2、職工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身份證號碼;

3、受傷部位、事故時間和診治時問或職業病名稱、傷害經過和核實情況、醫療救治的基本情況和診斷結論;

4、認定為工傷、視同工傷或認定為不屬於工傷、不視同工傷的依據;

5、認定結論;

6、不服認定決定申請行政複議的部門和期限;

7、作出認定決定的時間。

工傷認定決定應加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傷認定專用印章。

二、工傷認定書掉了應該怎麼辦?

在發生工傷認定書原件遺失的情形下,可以到工傷認定辦公室查詢認定書資料。按我國法律規定:工傷認定結束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將工傷認定的有關資料至少儲存20年。因此,即使認定書原件遺失也不要太急。 只要帶身份證和病歷到勞動保障相關部門(應該是工傷保險科等),調取原件,影印一份,然後讓該部門在<工傷認定書>影印件上蓋個章,則和原件一樣有效。

三、認定工傷的時間是多久?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行政部門提出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四、工傷認定的物件有哪些?

工傷認定的的物件應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8條以及勞動保障部第17號令《工傷認定辦法》(2003年9月釋出)的規定,工傷認定的物件一般包括具備下列條件的職工:

(一)存在受到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事實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

(三)要有相關的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

這裡的“職工”是指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各種用工形式以及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

綜上所述,安徽工傷認定書的內容都是早就已經提前規定好的,工傷認定書的最終結論雖然在下來之前還沒有辦法確認,但書中的內容是應該包括公司和員工的資訊、結論和參考依據,同時也會明確的告知當事人申請工傷認定行政複議的時間,還有一些其他至關重要的內容都會交代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