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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因颱風受傷算不算工傷

工傷認定 閱讀(1.94W)

一、下班途中因颱風受傷算不算工傷?

下班途中因颱風受傷算不算工傷

下班途中因颱風受傷的不算工傷,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其餘情形不屬於。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法定情形有七種: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有多長時間?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三、醫療期內可以辭退職工嗎?

根據勞動法律的規定,勞動者在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否則,就是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颱風受傷的跟工作毫無關係,雖然這種情況是絕對不能享受到任何的工傷待遇的,可受傷情況嚴重的話,有醫院的證明可以向公司請病假的,法定醫療期內也不允許用人單位辭退職工。類似於這種意外事故,職工自己也沒必要堅持申請工傷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