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工傷認定>

職工個人如何做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 閱讀(2.59W)

職工個人如何做工傷認定?

安全事故的發生,會造成職工傷殘,有的小企業不負責,不主動幫助受傷職工申報工傷,或者不積極配合,這樣,職工可以本人或者委託家屬辦理。畢竟,經過工傷認定,確定為工傷的,職工才能享受到工傷保險待遇。那麼,職工個人如何做工傷認定?下面我們通過本文一起了解下。

一、職工個人如何做工傷認定?

1、工傷認定申請

受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發生事故傷害或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統籌地區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要求填寫《工傷認定申報登記表》、《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申報證據清單》等資料。另外,還要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合同書》影印件,或確立事實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工資表、工作證、工卡、同事的證明等),

(2)受傷害職工《職工居民身份證》影印件;

(3)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害後首診診斷病歷或職業病診斷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4)目擊證人出具的旁證材料(證人證言,附目擊證人的身份證和聯絡電話);

(5)上下班工作記錄卡。

2、受理

書面稽核申報材料是屬實完整,當場或者在5日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受理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提出的工傷認定申請後,要求用人單位在15個工作日內提交有關材料。

3、調查稽核

對用人單位、傷者和事故知情人進行調查核實。

4、確認、辦結

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結論,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依法送達給相關當事人。

二、職工對工傷認定結果有異議怎麼辦?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一般由勞動行政部門來確認。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通過上文,小編告訴了大家職工個人如何做工傷認定,其實手續並不難,企業不辦理的,職工可以準備好工傷認定申請表、診斷書、勞動合同及其它證明材料,拿到當地社保局申請。社保局受理後,會組織認定工作,一般來說,做出工傷認定書的期限不超過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