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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認定工傷的幾種情形

工傷認定 閱讀(9.34K)
不得認定工傷的幾種情形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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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認定為工傷的情形有哪些

職工符合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還需要注意的是:

“醉酒或者吸毒”和“自殘或者自殺”,應當以有權機構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結論性意見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書為依據,但有相反證據證據足以推翻事故責任認定書和結論性意見的除外。前述法律文書不存在或者內容不明確,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就前款事實作出認定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其提供的相關證據依法進行審查。

“故意犯罪”的認定,應當以刑事偵查刑事偵查機關、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的生效法律文書或者結論性意見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