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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判完了債務還能起訴麼?

夫妻債務 閱讀(1.48W)

離婚財產判完了債務還能起訴麼?

一、離婚財產判完了債務還能起訴麼?

離婚財產判完了債務的情況下,還是能起訴的。若是不服法院判決對財產的處理,在上訴期限內上訴到上一級人民法院;若屬對方當事人隱瞞財產,導致法院未分割處理的,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二、如何申請強制執行離婚判決

根據《民事訴訟法》及《婚姻法》的相關規定,訴訟離婚已經生效併發生法律效力的離婚判決、 裁定,由離婚案件的一審人民法院執行。協議離婚已經生效的離婚協議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對於提出申請執行的期限,《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一年;雙方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申請執行的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以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離婚案件當事人可以在一年內申請強制執行,一年的開始時間為離婚判決規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後一天。

離婚財產判定後,男女雙方還可以對債務的相關情況進行起訴,如果涉及到一方私自轉移財產或者隱瞞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下,可以向司法機關提出重新分割財產和債務的申請,這是法律上是被允許的,司法機關應當及時受理當事人的申請,並重新對案件進行認定以做出合法合理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