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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傷認定攜帶材料

工傷認定 閱讀(2.85W)
上海工傷認定攜帶材料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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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傷認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1、申請表

填寫完整的工傷認定申請表;

2、勞動關係證明

傷亡人員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

3、診斷證明書

包括初次的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原件和影印件;

4、其他

根據不同傷害情形,另需分別提供:

(1)屬於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

(2)屬於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用人單位出具的因工外出證明材料;其中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還需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下落不明證明材料;

(3)屬於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的,提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交通運輸、鐵道等部門或司法機關出具的相關法律文書;

(4)屬於從事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5)屬於因戰、因公負傷致殘的復員轉業軍人舊傷復發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本市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舊傷復發診斷證明材料;

(6)委託他人申請的,應當同時提交被委託人的身份證明;

(7)其他特殊情況需提交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