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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決定書下來後多久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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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決定書下來後多久生效?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下來後多久生效

1、工傷認定書下達後,如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15日內沒有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即可生效,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等相關結論出具後,生效。

2、工傷認定書自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交資料後,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

3、《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二、工傷事故處理得按以下先後程式進行:

1、先通過勞動爭議仲裁認定存在事實勞動關係(有勞動合同時不需此程式);

2、認定了勞動關係後再申請認定為工傷,包括認定後可能發生的訴訟;

3、做勞動技能鑑定評定傷殘等級(特別註明不是司法鑑定);

4、根據鑑定結果進行勞動爭議仲裁,主張工傷賠償,用人單位除了應支付治療費護理費伙食費和治療與休養期間工傷津貼外,還應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終止用工人得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醫療補助金。

這類認定決定書在下達後規定的法律時效內,如當事人和用人單位沒有提出相關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請求時,我國的法律認定這類決定書予以生效。生效後相關的社保機構和用人單位應及時的對工傷者進行相應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