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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摔倒不算工傷 | 公司沒有責任嗎?

工傷認定 閱讀(8.21K)

一、自己摔倒不算工傷公司沒有責任嗎?

自己摔倒不算工傷 公司沒有責任嗎?

不算工傷,公司不負責。不屬於工傷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但是要按照法律規定,給予員工一定的醫療期,而且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1、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二、可以認定工傷的情形有哪些?

1、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職工加班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不包括職工本人無證駕駛和酒後駕駛造成的傷害。)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綜上所述,員工自己摔倒受傷,不是工傷認定的範疇,這樣,公司就不用承擔賠償責任,不需要支付工傷賠償款。員工受傷需要治療的,可以向公司請假休養,在醫療期內,公司還是應當按照病假工資的標準支付。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照合同條款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