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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的協議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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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的協議是什麼?

安全施工的協議是什麼?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安全生產和安全防火方針,以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必須堅持打擊和防範並舉,治標和治本兼顧,重在治本”的方針,為安全如期完成建設方的進度要求,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特制訂以下協議:

一、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

1、甲方必須及時貫徹公司指令,宣傳執行上級和各項規章制度,開展安全活動,對乙方安全活動全過程監督。

2、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專案部的安全管理制度,並制訂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計劃、安全任務和目標,上報甲方稽核後執行。

3、甲方定期主持召開安全例會,做好安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工作,按專案部規章制度和上級有關規定,對違章施工實施處罰。

4、乙方按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組織施工,保證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齊全有效,努力改善勞動條件,注意勞逸結合,保護職工的健康和安全。

5、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和甲方簽訂《安全協議》。否則,不得進行施工作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接受甲方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檢查監督。如查出隱患,甲方開具出整改通知單,乙方必須及時進行“三定整改”。乙方整改不力,甲方有權處罰每次500-1000元,並另派整改人員進行整改,整改人的工資由乙方承擔。

6、乙方必須做好職工安全教育工作,做到持證上崗、上崗交底、上崗檢查、上崗教育和班後檢查,並有書面記錄(乙方每月做好記錄上交甲方)。否則,每月處罰200元。做到“三不傷害”,遵守操作規程。如乙方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責任均由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甲方管理人員對乙方違反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規定,經教育不改的,有權按公司的《施工管理、安全生產強制性處罰規定》和專案部的《安全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罰。並把處罰單直接交專案部財務,當月從乙方發放的工程款中扣除,或委託公司財務代扣(處罰條例另行印發)。

8、乙方必須設定一名懂管理,有責任心、敢抓敢管的全職安全員,負責本工種班組的日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積極配合甲方專職安全員的各項工作,並把名單報給甲方和監理備案。否則,甲方有權處以乙方每月1000-2000元處罰。

二、加強防火管理,確保現場安全:

1、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加強防火的宣傳教育,制定防火管理制度和措施,備好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範設施。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施工現場動火作業的審批制度,未經甲方審批許可,不得擅自動火作業,若有違反,責任自負,並處罰每次200-500元。

3、乙方需焊割作業,則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必須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違章焊割所造成的火災事故,其後果自負;違章施工機械裝置所造成的事故,其後果自負,並處罰每次500-1000元。

4、乙方必須加強對生活區、木工間、油漆間,腳手片和木料堆放處及倉庫等禁火區域的管理,嚴禁煙火等,違者所造成的火災事故,其責任自負,並處罰每次1000-2000元。

三、加強治安管理、確保一方平安:

1、乙方必須加強對員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建立治安保衛責任制,採取措施,嚴防盜竊、鬥毆、賭博等事件的發生。

2、乙方必須堅持杜絕打架鬥毆事件的發生,工友之間,班組之間應本著相互尊重,謙讓的精神,遇事以妥善解決為目的,以理服人為宗旨,堅決反對暴力行為,若有違反,鬥毆一次,處罰鬥毆者所在班組2000元,打群架的處罰每次10000元,責令有關人員清退出工地。而後視情論處,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發生傷亡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如對甲方管理人員實施報復,進行無理取鬧,聚眾鬧事者必須嚴肅處理,並逐出工地,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並處罰每次1000-2000元。清退出場費用自理。

4、乙方必須“管好自己的人,辦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門”,若違章違紀,按《工地治安管理獎罰制度》論處,若違反國家治安管理條例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加強人員管理,確保文明施工:

1、各施工班組進場後,班組長必須帶職工的身份證到安全辦公室辦公理好登記手續,從安全員手中領取職工三級安全教育登記卡,對職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後,填寫好教育卡,上交給安全員資料備案。如果沒有經辦理安全三級培訓教育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操作,各班組職工人員三級教育未達到100﹪處每人50~100元的罰款,未經登記人員所產生的一切後果責任自負。

2、人員外出必須於晚上11:00鍾之前回工地,如超過11:00應及時與門衛打招呼。人員在工地外發生的一切事情,專案部概不負責。

3、有關證件(暫住證、婚育證、就業證、勞動保險等)由班組自行辦理,費用由各班組自負,如由於班組自身原因不辦理證件者,一切後果自負,如查實無證每人罰500元。

4、關於家屬問題,不經專案部同意,各班組不得任意招收女工進工地施工,家屬來工地探親必須經專案部批准,並上交有關管理費用。

5、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使用電爐、電炒鍋、電飯褒、煤氣灶等,一經發現,由專案部統一保管至該人員離開工地,並處罰款200元。

6、生活區帶小孩的家屬未經過專案部辦理安全協議書登記手續,發現每次罰款200~500元,有家屬的小孩在生活區嚴禁靠近開水房、基坑邊、坑洞邊、配電箱、施工機具邊等危險部位玩耍和玩火,有小孩的家屬必須管好自已的小孩。

7、如發現有小孩在以上的危險部位去玩耍的話、處罰小孩監護人員200元的罰款,8、宿舍衛生由宿舍長負責監督、檢查,宿舍內物品必須擺放整齊,並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乾淨。 本安全協議,實行一票否決制。本協議獎罰條件與其他管理制度若有不同,以本協議為準。 注: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結束人離場清時自動失效。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安全施工的協議是指雙方或者多方就某項工程制定協議,主要包括某些安全事項、施工質量、施工標準等等,以及違約責任。雙方如果有一方違反了安全施工協議,或者有協議中標註的意外發生,應該歸責到個人,如果發生傷亡事件或者施工質量問題,應該按照約定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