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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電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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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電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協議

發電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協議

為規範公司工程專案外委施工的安全管理,使其生產組織、安全管理與公司協調一致,確保公司工程專案安全施工、合理施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現雙方自願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二條 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條 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二)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作業,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四條 乙方的責任、權利;

(一)乙方施工時是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二)乙方負責為施工人員辦理醫療及工傷社會保險,並根據需要為從事高度危險工作的人員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乙方應對現場施工安全完全負責,乙方施工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疲勞作業,並按規定做好各項安全防護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施工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第五條 施工現場要求:

(一)高空懸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二)班前不得喝酒,施工現場禁止吸菸;

(三)現場內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業不得穿

皮鞋和帶釘易滑鞋;

(四)未經批准,不得拆除已架設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裝置和安全標牌;

(五)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確保臨時用電電纜及配電箱的完好,不得壓砸電纜電線,確保用電安全;

(六)施工現場做好安全防火,重點防火區域動火施工需開動火工作票;

(七)嚴禁高空拋物,不得在高處臨邊沿口處一米範圍內堆放活動材料;

(八)高處需堆放物料時,所有堆放物不得超過支撐限重的70%;

(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處臨邊豎立放置工具和線材;

(十)使用電動工具,必須按操作規程和說明書要求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十一)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十二)不應疲勞作業,不得在操作面上及樓層上睡覺。

第六條 違約處罰

(一)發生重傷和死亡事故,應由甲方主管部門牽頭,雙方參加,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的處理意見,並按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二)由於乙方沒有盡到自身安全責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和相關責任者已觸及刑律的,報檢察院或勞動監督部門處理;

(三)乙方施工人員違章違紀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並由乙方事故責任者承擔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刑事責任;

(四)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導致重大傷亡的,相關賠償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如因乙方或乙方施工人員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向甲方賠償,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將相關損失賠償款進行抵扣。

(六)工程開工施工現場工具、構件、材料要堆放有序,合理規劃施工現場,施工現場堆料佈置必須經過甲方同意,且經過建設單位相關部門稽核無異後按品種、規格擺放,並設定明顯標牌。施工現場的六牌兩圖,專案部的管理體系及各種規章制度上牆。

(七)嚴格材料計劃的申報工作,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施工方按圖紙及時報送材料計劃,同一次來的圖紙經稽核計算後上報材料計劃不得漏報、少報,常用材料可以多報,但最終報送材料(同一規格)不得超過工程竣工結算量的5%。否則超出量按供應價的1.5倍扣回。

(八)上報材料計劃一經報送,不得變更。特殊情況下由於計算材料量出現的偏差經甲方、監理核定後且確實施工急需的可以補報追加計劃,但不允許出現不經過甲方稽核招標私自與材料供應商溝通解決追加或減少材料計劃。否則出現一次甲方將對計劃外的材料概不負責,並追加罰款施工方500元。材料計劃報送要明確型號、規格、要求,否則因計劃材料報送要求不明確造成的工期影響、材料採購或核價材料不符,由施工方自行承擔。

(九)材料一經進場,必須由甲方、監理、施工方共同驗收並附有書面驗收單。由施工方自行購買的材料每批(次)必須經過甲方、監理驗收,購買材料必須同核價材相符,否則不予驗收或按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場。驗收後,由施工方將材料合格證等相關資證提供甲方監理以及公司審計作為備案。

(十)不合格的材料禁止使用,3日內必須清離現場,違者罰款1000元。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和施工規範施工,違者罰款2000元。用於檢測的構件、材料取樣必須按照施工規範要求留置,材料取樣必須由甲方、監理現場見證取樣。工程材料檢測不合格的嚴禁施工中使用。

(十一)工程開工必須備有施工組織設計,分部工程必須有施工方案,使用的模板必須滿足澆灌後的砼外觀甲方要求,工器具以及機械設施必須符合標準要求,無質量及安全隱患。

(十二)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每月由甲方組織,由監理、施工方專案部的主要領導,分管安全的負責人,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大檢查,檢查出現的安全問題及隱患,當場下安全整改單處以50-500元的罰款,並限期整改,限期內整改不徹底的進行加罰,拒不整改將按停工處理,並根據問題嚴重性給予300----2000元罰款。

(十三)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不繫帽系的為不戴安全帽,違者罰現金50元。高空作業必須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帶,不許穿拖鞋,嚴禁高空拋物,違者罰款200元。

(十四)嚴禁酒後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罰款200元;施工現場嚴禁吸菸,違者罰款50元;嚴禁施工人員在施工範圍以外的生產現場區域溜達遊動,違者罰款50元/人。

(十五)施工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執行。嚴禁亂扯亂掛和以銅絲、鐵絲代替保險絲,違者罰款500元。

(十六)施工現場應文明施工,確保施工現場清潔衛生無雜物、垃圾等。施工工地、宿舍、辦公室等場所必須每日清掃、清理垃圾,垃圾應傾倒到指定地點;根據季節不同,及時噴灑滅蚊蠅藥並定期消毒。不符合要求的一處罰款50元,重複出現的問題將加倍。

(十七)“四口”的防護必須按照《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規定執行,設定防護欄杆、防護網和警示牌,臨邊作業、洞口作業、攀登作業、懸空作業和交叉作業必須做好安全防護和安全措施方可作業。違者每項罰款:防護欄杆、防護網500元,警示牌200元。

(十八)嚴禁打架鬥毆,違者罰款200元,觸犯法律的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違者罰款200元,並把特種作業人員證件影印件上報甲方及監理單位審查。

(二十)加強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現場各重點部位按規定合理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施工現場有重大易燃易爆危險源的地點不得隨意動用明火,凡操作明火必須在使用前報專案建設單位同意,辦理批准動火證手續,並有專人監護,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木工車間(棚)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應及時清理刨花、木屑、鋸末,做到工完場清;不得在棚記憶體放大量成品、半成品。物資倉庫、易燃物品存放庫房要設專人負責,並在庫房門口標明,專職人員下班前應斷電、關窗、鎖門。施工現場道路為消防通道必須暢通無阻。現場必須設臨時消防器材,並設有明顯標誌,周圍三米內不得堆放材料和其他物品,不準埋壓、圈佔、挖溝、堆土,嚴禁隨便動用或損壞各種消防器材。施工和生活區為了冬季取暖設定保溫火爐時,必須有專人看管。施工使用或倉庫庫存的氧氣瓶和乙炔瓶,必須按規範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應分開存放。以上不執行每次罰款200元。

火爐的安裝要求按有關冬施防火規定執行。違反以上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罰款50-200元。

(二十一)塔吊的按拆必須是具有資質的專業隊伍進行安裝和拆除,腳手架的搭設嚴格按規範搭設,設定剪刀撐,掛水平網,設定連牆杆。不符合規範的,每次罰款200元。

(二十二)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施工進度要求編排施工計劃,並報甲方、監理稽核。嚴肅執行工程進度計劃,工程分部計劃要同總計劃吻合。每週每月都要有明晰的工程進度計劃安排,如每週、月計劃施工安排沒能完成,經甲方、監理核查無異的,完不成將按如下執行:周計劃一項不完成的罰款100元;月計劃一項不能完成的罰款500元;如實際工程總計劃沒按合同規定完成的,將按合同約定執行。

(二十三)隱蔽工程驗收報驗申請必須提前報驗,施工單位必須嚴格自檢,自檢合格後方可上報,報驗必須為書面形式。如甲方、監理髮現明顯的質量檢查不合格,將視為沒有自檢,檢查一次沒自檢的罰款200元。驗收時需三方同時到現場組織驗收,並報公司審計部一份備案。

(二十四)每月完成的工程量要及時辦理簽證,每月監理和甲方稽核的工程量以辦理完成的工程隱蔽簽證為依據稽核,沒有辦理簽證的,不作為工程量計算依據。

(二十五)嚴格按設計及施工規範施工,工程質量達不到標準要求的,每檢查出一項將視工程部位及重要性情況罰款100-1000元,嚴重的必須返工處理。

以上考核從“安全質量進度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建設單位:_________ 監理單位: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