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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發生的車禍工傷不認定醫療費可以報銷嗎

工傷認定 閱讀(2.7W)

一、上下班發生的車禍工傷不認定醫療費可以報銷嗎?

上下班發生的車禍工傷不認定醫療費可以報銷嗎

車禍不是工傷的不可以用自己的醫療費報銷,應該由車禍的主要責任人承擔醫療費。《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十八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二、工傷認定的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法定情形有七種: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上下班的車禍屬於工傷事故的,工傷保險機構會報銷醫療費,如果不是工傷事故,除非自己對交通事故負全部或主要的責任,那這樣的話,醫療費就需要由個人承擔,由個人承擔醫療費的情況下,可以使用個人的醫療保險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