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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多久可以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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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多久可以鑑定?

職工在遇到工傷事故後,首先應根據病情儘快入院治療,在身體恢復健康或病情得到穩定後,就可以進行工傷認定,待勞動行政部門出具了工傷認定通知書確定了工傷性質後,對於出現殘疾等傷情較重的情況,職工再申請工傷鑑定和賠償,但在具體實際中,由於有些用人單位怕擔責任、不配合等原因,導致工傷認定拖了較長時間,可能會影響到下一階段的手續辦理,那麼,工傷認定多久可以鑑定呢?

一、什麼是傷殘鑑定

傷殘鑑定是指傷殘程度鑑定。傷殘鑑定的範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鬥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委託傷殘鑑定機構做相應的鑑定。

二、工傷認定結果出來後多久可以申請傷殘鑑定

對於申請工傷傷殘鑑定的時間是在確認為工傷後,根據治療情況申請工傷傷殘鑑定,如果傷情穩定,治療已終結的,馬上就可以申請傷殘鑑定。

按規定,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都可以申請傷殘鑑定。 申請工傷鑑定時,申請人要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傷殘鑑定。但在申請傷殘鑑定前,要先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一般只有在被認定為工傷的,才可以進行工傷的傷殘認定。

三、申請工傷的傷殘鑑定時,一般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及影印件;

2、申請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張;

3、身份證及影印件等身份證明資料;

4、兩份《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

5、醫院的首次診斷記錄和出院小結,如醫院首次診斷的病歷等相關資料。

四、在進行傷殘鑑定時,一般需要按以下流程進行:

1、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在傷情穩定或醫療終結後,可攜帶相關申請資料,至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資料應含《工傷認定決定書》及影印件、傷殘職工身份證明資料、就醫病歷等一切相關資料。

2、勞動鑑定委員會在收到申請後,會對申請材料進行稽核,若材料不全,會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補全。

3、勞動鑑定委員會審查資料齊全後,會組織專家進行鑑定,並作出鑑定結論。

4、勞動能力鑑定委員在作出鑑定結論之日起20日內,會將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及時送達工傷職工及其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綜上所述,關於工傷認定多久可以鑑定的問題,在一般情況下,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在出具工傷認定結論後,勞動者隨即就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機構申請進行工傷鑑定,但如果用人單位或勞動者對工傷認定的結論不服,提出行政複議時,就需要等到六十天以後方能再繼續申請工傷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