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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工傷保險糾紛如何處理

工傷賠償 閱讀(1.12W)
對工傷保險糾紛如何處理

一、對工傷保險糾紛如何處理?

工傷保險糾紛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二)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三)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四)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二、工傷保險糾紛的行政複議流程有哪些?

1、申請人提出複議申請。

2、複議機關受理申請後,在七天內把複議申請書的副本或者是影印件發給被申請人。

3、被申請人在收到相關資料之後要之在十日內提出書面的答覆。

4、複議機關進行審查和調查,並且提出和通過複議意見。

5、複議機關製作複議決定書。

三、工傷保險的作用有哪些?

1、工傷保險作為社會保險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的,是國家對職工履行的社會責任,也是職工應該享受的基本權利。工傷保險的實施是人類文明和社會發展的標誌和成果。

2、實行工傷保險保障了工傷職工醫療以及其基本生活、傷殘撫卹和遺屬撫卹,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職工和家屬的後顧之憂、工傷補償體現出國家和社會對職工的尊重,有利於提高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3、建立工傷保險有利於促進安全生產,保護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工傷保險與生產單位改善勞動條件、防病防傷、安全教育,醫療康復、社會服務等工作緊密相聯。對提高生產經營單位和職工的安全生產,防止或減少工傷、職業病,保護職工的身體健康,至關重要。

4、工傷保險保障了受傷害職工的合法權益,有利於妥善處理事故和恢復生產,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維護社會安定。

工傷保險糾紛的型別有很多種,除了工傷待遇糾紛,用人單位對社保部門核定的工傷保險繳費費率有爭議的,也可以依法提出異議。不過,工傷事故中也不是所有的工傷待遇都由社保部門承擔,員工和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工傷賠償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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