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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糾紛應該怎麼樣處理?

工傷賠償 閱讀(1.79W)
工傷糾紛應該怎麼樣處理?

一、工傷糾紛應該怎麼樣處理?

1、雙方協商解決。

2、調解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自願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

3、仲裁解決。可自發生勞動爭議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4、訴訟解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書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工傷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1、工傷糾紛訴訟,其中工傷認定時效從受傷之日起一年內,工傷待遇的訴訟時效從工傷認定決定書或者傷殘鑑定送達之後一年,但是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醫療補助金從離職時開始計算,時間也是一年的。

目前勞動行政部門對受理勞動者工傷申訴沒有時效規定。如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傷認定及可否享受工傷待遇發生爭議,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只要符合勞動爭議的受案範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應不加區別地將職工負傷之日確定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而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勞動爭議發生之日,並依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受理和處理。

2、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一旦發生工傷糾紛,應當儘快的通過合法方式解決,比如私底下可以協商處理,或者是通過勞動仲裁勞動訴訟方式解決。但若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提出仲裁,需要注意有仲裁時效方面的限制性規定,應當是從發生爭議之日起的一年時間內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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