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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申請賠償時間是怎樣規定的

工傷賠償 閱讀(1.4W)

一、工傷申請賠償時間是怎樣規定的

工傷申請賠償時間是怎樣規定的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1、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工傷認定以後,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工傷認定辦法》

第五條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照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工傷認定的流程是怎樣的

1、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或者職工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當場或者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4、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完整,屬於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範圍且在受理時效內的,予以受理,並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通常情況下在工作中,如果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要在第一時間送往醫院就診,並且在30天內本人向有關部門進行工傷認定,認定之後可以得到一定的賠付,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