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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10級怎樣不賠償醫療費?

工傷賠償 閱讀(1.08W)
工傷10級怎樣不賠償醫療費?

1、醫療費:

因為治療工傷所產生的一切必要的醫療費用。諸如治療工傷所產生的減產費用、醫藥費用等等其他的一些費用。當然醫療費有具體的要求,即所用的費用要在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之內,治療工傷所需要的藥品必須是工傷保險藥品目錄上有的藥品,比如有些受害人有這樣一種觀念,因為有人承擔自己的醫藥費用,就不考慮藥品的價格,要求醫護人員將所有的好藥用在自己身上,更有甚者,向醫護工作者虛假反饋自己的情況,已經康復了卻謊稱自己沒有康復。

住院費用也要符合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不能因為不用花自己的錢就要求享受更好的服務從而產生高額費用。對於醫療費用我國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工傷保險條例》對此作出明確的要求。

2、住院伙食補助費用:

顧名思義患者在住院期間所需要的伙食費用,這項費用存在一定的差異,因為此項補助依據受害人所在單位出差來計算受害人在住院期間的伙食費用,一般為國家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費的百分七十。

3、交通費用以及食宿費用:

當受害者在當地醫院沒有得到有效的治療時,由醫院出具有效的診斷證明,並且經過相關機構同意以後,受害者到其他地方進行有效治療所產生的交通費用以及途中產生的伙食以及住宿費用。

4、輔助器具費:

受害者在康復以後因為生活需要,或者重新應聘工作需要用到的輔助器具比如假肢。

5、誤工費:

員工由於工作原因受傷,可帶薪停工住院進行治療,帶薪停工的時間一般在一年以內,但是由於受傷嚴重,不能完成治療的,可以申請延長時間。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十級傷殘一次性會支付受害者七個月的受害者本人的工資。傷殘等級越高相應的就可以申請時間更長的補助金,即補助金越多。

7、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如果十級傷殘人員受害人提出終止勞動合同,或者是受害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要支付受害人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以及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這一支付標準有一定的地區差異,具體的支付標準依照當地政府規定來決定。

8、生活護理費:

傷殘者在帶薪停工期間因為受傷原因生活不能自理的,傷殘者縮在用人單位需要提供相應的護理。

只要是勞動者經過工傷認定程式之後被認定為工傷的,就可以請求相應的工傷賠償金的支付,如果是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的,此時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是對勞動仲裁的裁決結果不服的,可以向當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