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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工傷後還能否要賠償

工傷賠償 閱讀(1.9W)
申請工傷後還能否要賠償

受工傷的勞動者最關心的就是工傷賠償,而工傷賠償的標準是由工傷鑑定結果決定的,在工傷鑑定結果的基礎上,按照法定的工傷賠償計算方式進行相關計算,得出的最終結果就是勞動者工傷賠償的數額。 為了充分保護工傷糾紛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保護工傷職工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工傷糾紛現定了多種解決途徑。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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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能否要精神賠償


工傷不能要求精神賠償,理由如下:

工傷保險賠償是用人單位為其職工建立工傷保險關係,一旦發生工傷事故則由保險機構對受害人予以賠償,用人單位不再承擔工傷事故的民事賠償責任。如果單位沒有給職工繳納工傷保險,單位也應當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對職工進行賠償。

工傷保險賠償屬於社會保障法的範疇,具有公法性質。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工傷人身損害,應當按照國務院制定的《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請求工傷保險賠償,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不能直接對用人單位提起人身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精神損害賠償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權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權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損害或遭受精神痛苦,,受害人本人或死者近親屬要求侵權人通過財產賠償等方法進行救濟和保護的民事法律制度。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律性質是財產賠償責任,具有填補、撫慰、懲罰的功能。

因此,由於工傷保險待遇與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法律性質和功能不同,對工傷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不能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