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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在工傷前12個月沒上夠怎麼算賠償?

工傷糾紛 閱讀(2.88W)

一、工傷保險在工傷前12個月沒上夠怎麼算賠償?

工傷保險在工傷前12個月沒上夠怎麼算賠償?

如果沒有繳納工傷保險,出現工傷的,受傷職工仍可以按規定要求工傷待遇。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的,則應由用人單位承擔或賠償全部的工傷待遇。

1、沒有買工傷保險,並不影響工傷的認定以及作傷殘鑑定。

2、沒有買工傷保險,而發生的工傷,所有因工傷產生的治療費用等都由公司來支付。如果評到了傷殘等級的,公司還要支付所有補償金。

3、不管有沒有買工傷保險,發生工傷後的停工醫療期間的工資福利不變。由公司按原標準發放。

4、一定勝。工傷認定申請可以公司去,也可以自已去,公司是一個月內,個人是一年內有效。

二、勞動者工傷怎麼賠償的?

勞動者遭受工傷事故,相關工傷權益的保障問題應是首先最關心的問題,如果因工負傷,並被認定為工傷,工傷職工依據用人單位是否繳納了工傷保險,可以獲取如下賠償:

1、如用人單位依法為工傷職工繳納了工傷保險,用人單位則需支付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工資、構成傷殘的話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及職工離職時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專案。

2、如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工傷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則還應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基金應支付給工傷職工的所有賠償專案,即工傷醫療費和康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傷殘扶助器具費、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或傷殘津貼及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最後還有一點需要特別注意,即便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了工傷保險費,但用人單位未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未給勞動者申報工傷認定,那麼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仍應由用人單位承擔。

因為各個地區在提交申請材料及程式上存在些許差異,建議申請前先撥打電話諮詢一下。

沒上工傷保險,工傷由單位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的專案進行賠償,此費用由單位支付。員工工傷之後,用人單位需要按照規定,給予員工工傷賠償,如果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了工傷保險,那麼只需要支付工傷期間的工資,員工離職時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那麼需要支付員工工傷期間的所有賠償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