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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與單位公證處理但單位未安公證書履行怎麼辦

工傷糾紛 閱讀(1.43W)

一、工傷與單位公證處理但單位未安公證書履行怎麼辦

工傷與單位公證處理但單位未安公證書履行怎麼辦

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用人單位以超過仲裁時效的理由推託拒付工傷賠償金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六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雙方沒有達成協議,那麼雙方的爭議受仲裁時效約束。但是雙方已經達成協議了,就不再受仲裁時效的約束了。雙方達成了協議,如果對方不履行協議,就相當於違約,可以起訴到法院,這時候的糾紛不是在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內了。

雙方若之前已經達成賠償協議,無需再仲裁,直接起訴即可。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這是節約成本、最直接、最快捷的方法。雙方達成賠償協議,說明雙方已無爭議,債權債務關係已經確定,只待履行即告消滅。一方不履行協議,另一方可以依據該賠償協議向法院提起訴訟。因工傷賠償事項已轉變為債權債務關係,可以不經過勞爭議仲裁程式,自然不受申請仲裁期限的限制。

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出現工傷怎麼處理

第一、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經濟補償

第二、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所有工傷賠償金都應由單位承擔。

第三、首先要求單位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第四、住院治療所需的醫療費用、陪護費、生活費等都應由單位支付,停工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的單位按月支付。

第五、在治療完全結束後,做勞動能力傷殘鑑定,並按傷殘鑑定結論提出傷殘賠償。

第六、如單位不給予合理的賠償,可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出現工傷的話,首先在員工工作一個月之後未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則需要賠付雙倍工資。同時如果員工出現了工傷,則需要支付勞動者醫療費、陪護費以及生活費等相關費用。並且在員工休假期期間需要支付該期限內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