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工傷鑑定>

我國工傷鑑定在什麼部門?

工傷鑑定 閱讀(9.91K)

我國工傷鑑定在什麼部門?

工作在一些危險性比較高的崗位上的工作者遇到意外事故的可能性比較高,如果發生意識事故就會造成一定的身體損傷,受傷比較輕也就不會在意,但是受傷比較嚴重就會給受害者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以及身體上的痛苦,那我國工傷鑑定在什麼部門?下面就對此問題進行詳細的介紹。

一、我國工傷鑑定在什麼部門?

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

二、各級司法鑑定機構的職責是如何規定的?

勞動鑑定機構的組織形式一般為“勞動鑑定委員會”,在有的中小型企業稱為“勞動鑑定小組”。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一般由勞動、衛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門和工會的主管領導組成。少數地方還吸收物價、民政等部門的同志和大醫院院長參加。勞動鑑定委員會主任大都由勞動行政部門的主管領導擔任或由市、縣的政府負責人擔任。

省、市、縣三個層次的勞動鑑定委員的職責範圍各有不同:

1、縣(縣級市)勞動鑑定委員會職責範圍: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勞動鑑定的政策、法規和規章;

(2)制定本級勞動鑑定的工作制度;

(3)對於縣所屬單位的勞動鑑定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4)按有關規定對需要進行勞動鑑定的本縣所屬單位的職工進行勞動鑑定。

2、企業勞動鑑定委員會(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勞動鑑定有關政策、法規和規章;

(2)收集、整理、儲存職工傷亡事故、的有關資料,建立健全職工健康檔案和工傷檔案;

(3)準備上報所需材料,做好勞動鑑定案件的上報工作;

(4)協助企業做好傷、病、殘職工的管理工作。

3、省(自治區、直轄市)級勞動鑑定委員會職責範圍: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勞動鑑定工作的政策、法規和規章;

(2)制定本地區勞動鑑定工作的規章制度;

(3)對全省各級勞動鑑定組織的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4)處理全省各地、市呈報的勞動鑑定的疑難、爭議案件。

4、地(市)級勞動鑑定委員會的職責範圍: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勞動鑑定工作的政策、法規和規章;

(2)制定本級勞動鑑定的工作制度;

(3)對下級勞動鑑定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4)實行地(市)退休費用社會統籌的,對於因工因病致殘退休的職工,進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鑑定和審批;

(5)處理各縣(縣級市)或企業勞動鑑定委員會呈報的勞動鑑定的疑難、爭議案件。

工傷鑑定機構一般就是勞動能力鑑定機構,只不過在省市縣三級都有相應的機構,此時受傷職工就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選擇,一般都是在縣級的勞動能力鑑定機構申請鑑定的。

在我國的工傷認定的部門一般都是在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這個部門打擊並不是很陌生,因為在工作中如果出現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就可以向勞動部門進行申請仲裁,從而能夠保障自己的權益不會受到任何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