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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十級工傷傷殘鑑定標準2021年是什麼?

工傷鑑定 閱讀(3.28W)

國家十級工傷傷殘鑑定標準2021年是什麼?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相關工作而人員因工作受傷的時候,國家會對其給予一定的補償。對於工傷,有其專門的鑑定標準,並根據這一鑑定標準劃分工傷的傷殘級別,不同的傷殘級別可以獲得不同的賠償。那麼國家十級工傷傷殘鑑定標準是什麼呢?接下來小編將為您介紹。

一、國家十級工傷傷殘鑑定標準是什麼

(1)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之一項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積<5%,但≥1%;< p="">

(4)外傷後受傷節段脊柱骨性關節炎伴腰痛,年齡在50歲以下者;

(5)椎間盤突出症未做手術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7)指端植皮術後(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積>50cm2,並有明顯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積>30%者;

(10)除拇趾外,餘3~4指末節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節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積>100 cm2;

(13)膝關節半月板損傷、膝關節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

(14)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

(15)一手或兩手慢性放射性面板損傷ⅱ度及ⅱ度上以者;

(16)一眼矯正視力≤0.5,另一眼矯正視力≥0.8;

(17)雙眼矯正視力≤0.8;

(18)一側或雙側瞼外翻或瞼閉合不全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19)上瞼下垂蓋及瞳孔1/3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20)瞼球粘連影響眼球轉動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21)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術後人工晶狀體眼,矯正視力正常者;

(22)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ⅰ~ⅱ(或輕度、中度),矯正視力正常者;

(23)晶狀體部分脫位;

(24)眶內異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內異物未取出者;

(26)外傷性瞳孔放大;

(27)角鞏膜穿通傷治癒者;

(28)雙耳聽力損失≥26 db,或一耳≥56 db;

(29)雙側前庭功能喪失,閉眼不能並足站立;

(30)鉻鼻病(無症狀者);

(31)嗅覺喪失;

(32)牙齒除智齒以外,切牙脫落1個以上或其他牙脫落2個以上;

(33)一側顳下凳關節強直,張口困難ⅰ度;

(34)鼻竇或面頰部有異物未取出;

(35)單側鼻腔或鼻孔閉鎖;

(36)鼻中隔穿孔;

(37)一側不完全性面癱;

(38)血、氣胸行單純閉式引流術後,胸膜粘連增厚;

(39)開胸探查術後;

(40)肝外傷保守治療後;

(41)胰損傷保定治療後;

二、工傷鑑定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隨著法律的日益普及,勞動者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當他們受到一定的傷害的時候,可以通過法律為自己尋求幫助,可以通過法律來為自己爭取補償。工傷鑑定制度就是對勞動者的補償制度之一。以上就是本站小編對於國家十級工傷傷殘鑑定標準是什麼這個問題的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