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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事故的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勞動工傷法規 閱讀(3.12W)

實踐中,要是發生了工傷事故的話,之後肯定是要對事故作出想要處理的。那麼大家知道工傷事故的處理流程是怎樣的嗎?而要是單位屬於非法用工,同時還發生了工傷事故的話,這種情況下又該怎麼賠償?請從下文中進行詳細瞭解。

工傷事故的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一、工傷事故的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發生工傷事故後,企業單位要及時報告工傷和職業病情況,不得瞞報和漏報;

1、工傷職工或其親屬申請認定工傷和享受工傷待遇;

2、企業工會組織可以代表工傷職工提出申請。規定三個渠道申請報告,既體現了工傷保險的權利與義務,也是防止企業瞞報漏報的措施。

報告、申諸的時間要求:從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或職業病被確診之日起,企業單位應在15日之內報告,工傷職工或其親屬應在15~30天之內申請。在此時間之內,報告和申請要越快越好,這有利於及時調查取證,有利於工傷職工及時享受有關待遇。

調查取證和認定工傷:勞動行政部門接到工傷報告和申請後,應抓緊調查取還,一般應在7日內,特殊情況下延至30日,作出是否認定工傷的結論,認定工傷以書面形式通知。調查取證材料要包括:職工申請並對有關問題進行核實;醫院或醫療機構治療工傷和職業病的診斷書及有關資料;企業的工傷報告和現場調查情況。

工傷爭議處理:對兩種爭議應適用不同的程式。一是企業單位不同意工傷職工的要求時,職工或其親屬應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論不服的,雙方當事人應向法院上訴。二是企業或職工對於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定工傷或者確認支付待遇的決定不服的,應向上一級勞動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結論不服的,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二、非法用工工傷怎麼賠償

1、一次性賠償包括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在治療期間的費用和一次性賠償金,一次性賠償金數額應當在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經勞動能力鑑定後確定。

2、勞動能力鑑定按屬地原則由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理。勞動能力鑑定費用由傷亡職工或者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3、職工或童工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在勞動能力鑑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和範圍,全部由傷殘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4、傷殘的一次性賠償金按以下標準支付:

一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6倍,

二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4倍,

三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2倍,

四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0倍,

五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8倍,

六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6倍,

七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4倍,

八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3倍,

九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2倍,

十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倍。

5、死亡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造成死亡的,按賠償基數的10倍支付一次性賠償金。

6、賠償基數,是指單位所在地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工傷事故的處理主要分為了三方面的,即工傷認定、工傷鑑定以及工傷賠償。這三個步驟是環環相扣的,缺一不可,而最終都是為了能夠順利的處理工傷事故,維護工傷職工或其家屬的合法權益,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吉林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