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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傷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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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傷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近幾年來,由於司機經常會有開車超速、不遵守紅綠燈等違反交規的行為,所以交通事故頻頻發生。那麼,在法律上,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員受傷的處理流程是怎樣的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交通事故人傷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大致可分為以下六個流程:

1、受理報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後,按照管轄範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係、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

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製作併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

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併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如何處理人員輕微傷的事故

對事故造成人員的輕微傷是指造成面板、軟組織挫傷且面積較小的傷害。對此分為兩種情況,

1、交通民警能夠認定的,可以現場結案,傷者需要治療的,機動車方應履行救助義務;如事後傷者傷情發生變化構成輕傷、重傷或死亡的,應轉為一般程式處理。

2、交通民警當場無法認定是否構成輕微傷或當事人對傷情爭議較大的,如當事雙方對事實及責任無爭議,交通民警應當實行快速處理,雙方應共同到醫院確診治療;構成輕傷、重傷或死亡的,轉為一般程式處理;如當事雙方對事實及責任有爭議,交通民警應及時標劃車輛及痕跡位置後,撤除現場並報事故辦案部門處理。

實踐中,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往往是兩方面的,包括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而在處理事故的時候,則要根據不同的損害情況進行。此時需要對受害者做出一定的賠償,要是你對此有興趣的話,可以到我們本站網站的相關欄目進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