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工傷案例>

工傷待遇調整通知2022

勞動工傷案例 閱讀(1.51W)
工傷待遇調整通知2022

受工傷的勞動者最關心的就是工傷賠償,而工傷賠償的標準是由工傷鑑定結果決定的,在工傷鑑定結果的基礎上,按照法定的工傷賠償計算方式進行相關計算,得出的最終結果就是勞動者工傷賠償的數額。 為了充分保護工傷糾紛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保護工傷職工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工傷糾紛現定了多種解決途徑。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工傷待遇不斷調整的意義是什麼?

近些年來,觀察國家對勞動者工傷後所應得的工傷待遇標準會發現每年都呈現出向上發展的趨勢,這對於勞動者來說就是對他們工作時受傷能夠獲得相應救濟的一種法律保障,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講解工傷待遇不斷調整的意義是什麼?


  一、工傷待遇不斷調整的意義是什麼?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職工平均工資與生活費用發生變化,適時調整工傷保險待遇水平,既是工傷保險制度的內在要求,也是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和諧的職責所在,是各級黨委、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體體現。

參加工傷保險的意義主要有:降低用人單位用工風險,保障受傷職工得到合理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制定本條例。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國家之所以不斷地調整勞動者的工傷待遇標準也是因為國家的整體經濟水平要求勞動者的待遇能夠得到提升,否則原有的標準已經不足以彌補勞動者受傷遭受的損失了,同時這也是國家對勞動者體現出來的一種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