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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工傷找包公頭還是找公司

勞動工傷案例 閱讀(3.01W)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農民工工傷找包公頭還是找公司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農民工工傷找包公頭還是找公司

如果包工頭有承包資質,由包工頭負責。如果沒有承包資質,而且公司知道或應當知道,則與包工頭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工頭是實際施工人,包工頭與其招用的勞動者之間屬於僱傭關係,勞動者與公司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因此,當勞動者在工地上發生事故受到傷害時,應當按僱傭關係向包工頭主張賠償權利,而不能找包工頭的前手公司。
人損賠償專案有:殘疾賠償金、個傷殘鑑定依照鑑定結果,依照傷殘等級,工資情況,當地的經濟水平計算賠償: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後續治療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等。